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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关于龙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招聘22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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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2026/10/20

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279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解决各用人单位工作中服务岗位人员不足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2名,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龙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限龙江县户籍或龙江县内城镇常驻居民。

(二)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于2026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就业援助不少于3次的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1.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之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2.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在“金保系统”中自登记失业时间之日起,连续失业满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是指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6.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抚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

7.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失业人员、烈属失业人员、军人配偶失业人员、曾荣获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失业人员。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服从组织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股东、董事、监事、财务等)、具有交通运营执照或名下有营运车辆的;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担任村“两委”成员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供养等政策或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不符合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条件。

4.全日制在读、非脱产在读函授学生;

5.其他不适宜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情况。

如有违反,退还违规期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龙江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龙江县人民政府网”、“龙江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0日

报名地点:龙江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10室(龙江县龙江镇长横街副一号)。

咨询电话:0452-5835981

2.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龙江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和《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一式两份。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3张;

(3)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利用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账户信息-点击查看详情)、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方式:利用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带政府字样)”-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投资任职信息)和微信公众号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截图复印件1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确保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报名期间状态为有效)1份;

(5)享受城镇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只限申报一个岗位。

(2)对报名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3)《龙江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如因特殊情况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谈形式,由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县人民政府网”及“龙江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岗位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公益性岗位补贴为1910元/月(包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政策性加分以实时政策为准。


五、管理职责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录用单位每半年考核一次,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管理,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注意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各环节信息将在“龙江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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