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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龙江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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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3 09:00-2026/9/4 16:30

根据工作需要,龙江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名额


1.聘用制书记员:2人(不限性别);


2.聘用制辅警:1人(限男性);


3.聘用制文员:1人(不限性别)。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限龙江县行政区划内户籍;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书记员、辅警、文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至2008年8月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辅警要求身高1.75米(含)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但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龙江县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龙江县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情形的。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将在龙江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龙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


(二)资格审核方式


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1.《龙江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两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且在有效期内可扫码;


6.本人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7.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多个法院,仅可选择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如在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多次报名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4.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龙江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群发布的后续通知。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笔试、面试考试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专业技能测试。各岗位均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1)打字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2)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全部达标者为合格。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本院政治部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龙江县人民法院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应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递补制度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此次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可作为递补人选,将保留其成绩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期间,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递补人选中择优聘用。


工资福利


聘用制人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我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龙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452-586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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