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3人1个岗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为进一步做好克山县稳就业、扩就业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为解决各用人单位工作中服务岗位人员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73名。
三、工作岗位及内容
本次招聘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岗位分配到相关用人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克山县户籍(本县农业户籍在城镇长期居住的需要提供《无土地人员确认表》和由社区乡镇签字盖章的城镇长期《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正在就业见习人员需见习满3个月;
3. 报考要求:女性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5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1)大龄失业人员(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
(2)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失业人员。
4.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服从组织安排。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