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为破解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瓶颈,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作质效,根据《佳木斯市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考核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与数量
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拟引进2人,佳木斯市中医医院拟引进2人,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拟引进2人,具体引进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佳木斯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与方式
面向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采取现场报名、面谈考核、实地考察的方式开展引进。
三、引进资格与条件
(一)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有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所学专业需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日(含当日)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5.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与方法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引进岗位所需的报名材料提交至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
佳木斯市结核病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6号楼306室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7号
联系人:刘昕雨联系电话:13359557666
3.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1)报考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
(2)《2025年佳木斯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引进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蓝底证件照);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引进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6)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现所在单位公章);
(8)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9)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审查报名材料真实性、报名人员所学(从事)专业与岗位需求适配性。凡因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不实、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完整材料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谈考核资格。
(三)面谈考核
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项以后续面谈公告为准。面谈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核验后参加面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谈资格。面谈考核工作组根据行业、专业以及报考人员学历层次、岗位要求等具体情况,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素质。面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四)实地考察
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经历及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空额,将在面谈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空额,将在面谈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考察、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公示
根据面谈考核、实地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本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引进严格按照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必要时将视情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保持电话联系畅通。若因个人原因错过前述引进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人才引进诚信档案,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各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0454-8223504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4-8775091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