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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公告

北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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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2026/10/21 17:00

因审判工作需要,北安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数 备注
01 聘用制书记员 1人 加试速录技能测试
02 聘用制文员 1人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8年10月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报考书记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文员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等颁发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5.报考书记员须具备计算机基础技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报考文员须具备一定的文字基础和协调能力;


6.限黑龙江省黑河市户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过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法或者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父母、配偶担任北安市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北安市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公开招聘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1日17时。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bafyzgk@163.com),完成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手机号。


(四)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考试


考试按照速录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程序进行。


1.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需先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测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PC键盘,预装有拼音输入法(QQ拼音、搜狗拼音、百度拼音、微软拼音)、五笔输入法(QQ五笔、搜狗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考生自带的输入法安装程序需经监考人员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允许使用。考生自带的输入法如在预装输入法范围内,不再另行安装。考生不得使用亚伟速录机打字,禁止使用非通用的、带有加密程序、特殊研发的输入法打字。考生可自带USB接口的键盘,进入考场后需要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安装键盘,如安装失败,则使用考场键盘进行测试。考生禁止使用无线(蓝牙)键盘。


采取录音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测试2次,取最高成绩;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需通过速录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核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发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前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各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体检与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及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递补政策


对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以作为递补聘用人员至本院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速录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考生须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通畅,因个人原因错过通知或考试的,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6-6421664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本公告由北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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