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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4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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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7 09:00-2026/8/25 17:00

根据工作需要,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14人。其中,管理岗位11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遵守宪法、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社会公德。

5.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8月14日(含)至2008年8月13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业务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社会在职人员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书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

1.网上报名。于2026年8月17日9:00--8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省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职人员《报名表》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身份证件。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职人员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情况证明。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6)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发〔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8月13日(含)。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此次报名不缴纳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

3.打印准考证。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式将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按时打印,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党内法规、法律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须自备黑色碳素笔。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龙江先锋网”发布,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省纪委监委机关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纸质件参加资格复审,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省纪委监委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省纪委监委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人员试用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政策、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816499;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4189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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