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2个岗位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其中机关单位业务辅助岗1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14人。
工作地点:龙凤区东光街道、三永街道、湿地街道、黎明街道、龙凤街道、卧里屯街道、兴化街道、龙政街道、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信息采集、业务协办等工作。
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龙凤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庆市市区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已在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2、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2、已参加职工保险、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要求
1、会操作电脑,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分配,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指导监督。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本中心代用人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申请人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6日8:30—2026年06月10日1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并打包压缩上传下列证件原件的扫描件,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2)身份证(正反面)1份;
(3)户口(首页+本人页)或者居住证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6、7页)1份(电子版需提供截图);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和询访记录表各1份);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毕业证书1份及学信网学籍认定报告1份;
(7)本人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个人“投资任职信息”自查截图;
(8)本人通过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查询“公积金账户详情”自查截图。
2、考核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采用面试等方式选拔,通过择优录入、双向选择机制确定公益岗拟聘用人员。
3、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确定体检事宜,同时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
六、岗位待遇及管理
1、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逐年签订,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部分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
2、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详情咨询各用人单位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4122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