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35个岗位
为全面推进宝清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等文件精神,经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工作人员40人,详见《2026年宝清县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以《2026年宝清县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3月1日(含)至1987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为40周岁(含)以下(1985年3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相关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为45周岁(含),即1980年3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