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大庆市第三医院拟招聘一名麻醉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制度。
2.符合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纹身,无不诚信记录,无犯罪嫌疑或前科。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医师证注册范围须为麻醉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本科学历工资2639元/月(税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资3412元/月(税前),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取得处方权,考核合格,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后,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大庆市第三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机关楼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0459-8897011
报名材料:携带报名表(后附)(需粘贴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的资质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四、考试方式
面试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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