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黑龙江-牡丹江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海林市-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46人2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9 -2026/11/13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海林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申请,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和资金承受能力,确定公益性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有海林市辖区内户籍,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前6个月内,经过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乐于奉献;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通过参与企业经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11月9日--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海林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林海路91号2楼)

3.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培训合格证、小程序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将查询状态打印、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本人持报名相关材料到海林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为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如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时,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数时,采取资格复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侧重于考察报名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的具体需求和工作性质由用人单位制定面试题目,以百分计,考官由用人单位相关人员担任,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参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等。

(四)考核

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解读。


五、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191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上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用人单位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自行承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官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报到及不服从组织分配等,均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后果自行负担。

3.未尽事宜由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3-7119539

监督电话:0453-7236330

职位表.xls
黑龙江粉笔
黑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