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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尚志市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招聘6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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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2026/10/29 17:00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力量,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尚志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

计划招聘数

性别

备注

01岗

聘用制书记员

2

不限

加试速录技能测试

02岗

辅警

4

男

加试体能测试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辅警岗位,持有A1、A2、B1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4.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


6.应掌握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限尚志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居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尚志市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尚志市人民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情形的。


三


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026年10月29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扫描文中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点击提交,完成报名。未上传照片或相关材料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4.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需完整填写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


四


考试


考试分为业务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


(一)业务技能测试


1.速录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增设)。采取录音听打形式,时长5分钟。正确率达到70字/分钟及以上的人员,取得进入笔试的资格。


2.体能测评(辅警岗位增设)。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跑13″4以内;纵跳摸高,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及以上。所有测评项目均达到体能测评标准的人员取得进入笔试的资格。


(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资格复审。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尚志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


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按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尚志市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及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


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尚志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七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陪护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八


递补政策


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作为递补人选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期间将保留考试成绩,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适时从递补人选中聘用。


九


相关事项提醒


1.咨询招聘政策、报考资格及岗位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尚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51-53331282。


2.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承诺遵守本公告全部要求,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解除劳动合同,责任自负。


3.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通畅,因个人原因错过通知或考试的,自行承担后果。


本公告由尚志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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