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2026年)-黑龙江-黑河市-北安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2026年)

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2026年)

招聘5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0 08:30-2026/10/13 17:00

为进一步推动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有效落实,缓解我局基层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为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设股室相关岗位公开招聘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协管员共5名,聘用后分配至相关股室岗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外勤岗位3名,主要负责商务粮食市场日常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巡查等外勤工作;

(二)内业岗位2名,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文秘、档案管理、数据统计等内勤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和工作需要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聘用,如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熟悉本地情况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的不得报考;

(六)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七)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1981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10日间出生,含当日);退役士兵或具有商务粮食相关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被聘用的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携带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2张;

3.填写并打印《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1份。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4楼408室(庆华路138号)

联系电话:0456-6512312、0456-6426716

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信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协管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3倍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处理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了解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属于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不纳入编制管理。拟聘用协管员与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协议期内。服务期限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北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6-6512312、0456-6426716

附件:《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方查看附件

附件: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北安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0月10日



职位表.xls
黑龙江粉笔
黑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