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泰来县应急管理工作,充实应急管理力量,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泰来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应急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二、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的临时性加班工作;
(二)泰来县本地常住人口;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股东、董事、监事、财务等);(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供养等政策的人员;(4)以前年度已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5)其他不适宜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每日8:30—11:30和13:30—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泰来县应急管理局309办公室。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自行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后与其他材料一同到现场提交,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就业困难认定表;
3.农村户口需出具无土地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高等教育信息(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各1份
6.《泰来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五、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按黑龙江省最低标准执行(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泰来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签三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服从单位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22917
单位地址:泰来县应急管理局(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