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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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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8 -2026/10/12

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人,负责收发文件、打字复印、会议保障、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宁安市辖区内户籍或宁安市常住人口。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4.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应是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确定的就业援助对象。对公益性岗位上岗安置前6个月内,经过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可作为安置对象纳入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对未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介绍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就业援助对象,原则上不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经认定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本人名下无营业执照(许可证)、营运车辆(许可证)及门市房等固定资产,不存在相关营利性项目。(可以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12日(休息日除外),上午 8:30-11:00、疑似时间错误,注意区分12小时制和24小时制的时间表示方法-16: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塔东街1号)701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5) 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6)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截图;

(7)《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

(8)《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9)社区岗位介绍推荐表;

(10)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根据报名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公示

对经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停发各项补贴。


六、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1.公益性岗位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参照我省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联系电话

电话:0453-768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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