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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公告

哈尔滨金融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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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2026/10/17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任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计算机与数学学院、体育教研部专任教师。

(二)招聘名额:4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本科学历须获得学历学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30(含)周岁以下(1995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Word格式、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Excel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扫描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所学专业+硕士”)

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证件照,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科研成果材料,其中SCI、CSSCI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职称证书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7)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则取消岗位,岗位调整计划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则取消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3个工作日。

2.面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综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从教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1.学校对面试通过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并对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予以解聘。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人事代理聘用制,参照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责同酬”,除以编制内人员为特定发放对象的政策性补贴以外(即改革性补贴、职业年金等),薪酬待遇标准与在编在岗同职级人员一致,社会保险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六、相关说明

1.新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转递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以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6.新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在相应岗位工作至少一个聘期才能调整岗位。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监督电话:0451-86143388(学校纪委办公室)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八、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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