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公证处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编外公证业务辅助人员2名。
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外出现场、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相关材料,协助审核公证当事人的资格及其提交的证明材料。协助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校验、核对、起草公证文书,调查取证,制证,立卷归档等;
2.协助公证员完成各类宣讲、进基层等公益活动,定期回访等;
3.完成处里及公证员交办的其他业务或辅助事务性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窗口服务性质工作,具备较强抗压能力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5.年龄38(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硕士学历、退役军人,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尚未办理聘用手续前,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原单位开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及渠道考生需自行关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公证处”微信服务号查阅,所有考试信息均以本服务号发布的内容为准,其他媒体转载及发布的有关我单位相关考试信息均无效,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资格审核2026年9月14日—9月18日。有意向应聘人员需将本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得奖项、主要家庭成员等情况)、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如有)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他符合优先录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流水、工资流水等,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有关部门公章)发送到邮箱(645402528@qq.com)等待审核。初审通过人员,我单位将通过电话(0451-87621788或13766826228)联系本人。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公证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766826228、0451-87621788(工作日9:00-11:00,14:00-16:00)刘女士。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公证处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