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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肇州县人才引进公告

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肇州县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10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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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2026/10/26 15:00

为落实“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肇州县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1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肇州县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引进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7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及以下,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关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及以下。(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详见附件1。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资格。

5.其他要求。岗位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存在岗位回避情形的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zhaozhou.gov.cn/)。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须在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15时期间(以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zz2026rczzp.zhaopin.com)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引进,可适当降低比例。考生及时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并保持通信畅通,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引进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成功报考人员可于10月30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4日(含)。其他政策性加分事宜将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能力测评及现场资格确认。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对笔试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不足3:1,需缩减引进人数、取消引进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须按照现场资格确认须知(附件2)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可视情况提前准备,以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错失面试机会。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3)对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能力测评、现场资格确认环节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以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引进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公示。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且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执行肇州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二)按照《新时代肇州人才振兴18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给予相应补贴,安家费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最高1000元/月,交通补贴最高2000元/年。

(三)引进的人才工作满一年后,对配偶原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政策在县内同类型单位予以安排调转。

(四)根据人才德才表现,对工作能力较强、业绩比较突出的人才,优先纳入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提拔使用。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五)各用人单位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培养,优先选派人才到发达地区、上级业务部门参加培训、外出考察等,支持人才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和晋升专业技术资格,鼓励人才进行专利申请和学术研究,帮助人才开阔视野,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在肇州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五年。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三)报考者需随时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人才引进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8666016(工作日时间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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