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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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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6 09:00-2026/10/26 16:00

按照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工作安排,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急需优先,严格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二、招聘计划及方式

计划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3人。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6日(含)至1987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能够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与学位证,研究生学历须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硕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7.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https://www.mdjrcgz.gov.cn/website/index)、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uifenhe.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26年9月16日9:00至2026年10月2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相关证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zip文件包(压缩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如202601+张三)发送至电子邮箱:sfhrsjrck@163.com。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网上下载填写的《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注:本人承诺需考生签字,填写日期,上传扫描件和电子版)、《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上传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在报名时间内);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须提供在读/校证明、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满足专业相近要求的,须提供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5)绥芬河市行政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网上下载填写并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咨询电话:0453-3945032 监督电话:0453-3996466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截止2026年10月26日16: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5日(含)。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通知初步拟定于笔试前发布,具体时间、地点以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uifenhe.gov.cn)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事宜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uifenhe.gov.cn)发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公告另行公布。

1.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其提供一次复检的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uifenhe.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给予相应政策待遇。202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档案转至绥芬河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的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等方式离开绥芬河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离开绥芬河市的须承担违约责任。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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