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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区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公告

碾子山区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公告

招聘11人8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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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09:00-2026/10/26 17:00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丰羽计划”工作人员共11名。具体招聘企业、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碾子山区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7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邮箱方

式,按要求完成材料发送、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9月15日9:00—10月26日17:00期间通过向邮箱nqrcfzfwzx@126.com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以“姓名+报考企业+岗位名称”命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①碾子山区2026年“丰羽计划”秋季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提供毕业证书、相关工种技能等级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④其他相关材料。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9:00—10月27日12: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形式告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具体岗位调整和改报情况以公告为准。

打印准考证。考试相关准考证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邮箱收到准考证至正式考试前通过邮箱

方式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实际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

行通知。

(3)面试安排。

面试通知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见面试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可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

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委党人领办签订“丰羽计划”就业协议,服务期5年。服务企业期满,通过考察的,可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或选择回到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

政府网发布或向考生预留邮箱发送邮件形式发送。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和所留邮箱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详情咨询可与陈禹安联系,咨询电话:0452-6671733、1300980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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