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强黑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队伍,优化专业人员结构,补齐关键岗位人员缺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黑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为国有独资市属一级集团企业,下辖城投公司、安居地产公司、安居物业公司等子公司。业务包括资产运营、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环境治理、固废处置等,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2个,具体岗位及人数:会计2名、党群工作部员工1名。各岗位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详细任职要求详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落实全程规范透明、市场化选聘的机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无失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党纪政务处分;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常态化工作;
4.符合招录岗位的学历及年龄,在校或从业期间获得表彰、荣誉称号、岗位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录用;
5.服从公司岗位调配、日常管理及考核管理。
(二)不得报考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取消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办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
5.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
6.与原单位存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纠纷无法正常办理入职的;
7.有既往心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及其他重疾病史的;
8.法律法规、国资监管政策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具体见附件2。
五、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为公司市场化合同制员工,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公司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足额发放岗位薪酬,统一缴纳五险二金,试用期薪资、转正薪酬标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统一执行。
六、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仅接受电子邮箱线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登记报名。报名邮箱:hhgygs2024@163.com,邮件统一命名规范: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三)报名材料:1.黑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2.居民身份证、岗位所需资格证书;3.毕业证、学位证(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4.近期个人征信报告与无犯罪证明;5.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扫描后,统一合成PDF格式文件,审查表需上传近期免冠正装彩色蓝底2寸电子照片。
(四)咨询电话:0456—77770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五)报名须知: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岗位重复投递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者须准确留存联系电话、邮箱,因个人通讯不畅错过通知,责任自负;3.应聘者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任何环节查实材料虚假、隐瞒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1.报名截止后根据投递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作出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处理。
(二)笔试: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2.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将通过报名邮箱统一推送。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考核将以查阅个人档案、政审情况、在校及从业履历、有无违纪违法及失信记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三)其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由公司发布拟录用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表现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表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黑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