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伊春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黑龙江-伊春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伊春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

2026年伊春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伊春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156人10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0 09:00-2026/9/24 17:00
缴费时间
2026/9/20 09:00-2026/9/24 19:00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伊春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三年计划》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6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74名,面向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71名,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度伊春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加分政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1985年9月14日(含)至2008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退役军人岗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即1980年9月14日(含)至2008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

3.需具有伊春域内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含)前。报考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人员,应为该县(市)区在职网格员,近24个月连续从事网格岗位工作,且具有该县(市)区户籍。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的人员报考时不受伊春域内户籍地限制(包括县(市)区户籍)。

4.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面向退役军人和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9月14日(含)前取得。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社区入户走访、排查、服务等工作。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等。

(三)笔试加分政策

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证书人员在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加5分,全国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人员在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加10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公告于2026年9月14日通过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gov.cn//)、“伊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网址http://baoming.hjlrencai.com/yc2026sqgzz)面向社会发布。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及所需报名材料,均在报名网站http://baoming.hjlrencai.com/yc2026sqgzz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公告,以免影响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9时至9月24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hjlrencai.com/yc2026sqgzz),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并向网站缴纳技术服务费20元/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岗位,不能多区域重复报考。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应于9月20日9时至9月24日19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除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人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各不得低于1:3,聘任制专职网格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可减少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省情市情、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需对报考人员户籍、身份、学历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以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一样时,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考生放弃面试的,出具放弃声明后按其所报岗位,以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无竞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不低于本场次同考场面试平均分,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录资格。


六、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岗位所属乡镇(街道)报到,乡镇(街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春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各县(市)区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日拨打):

铁力市:0458-2216659

丰林县:0458-3580909/0458-3580906

伊美区:0458-3956500

乌翠区:15145822232

金林区:0458-3730890

技术咨询电话:0451-8662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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