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黑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黑龙江-黑河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黑河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

2026年黑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2026年黑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9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7 09:00-2026/8/21 17:00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实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黑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专项招聘单位为黑河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定岗村级卫生室(所),主要面向辖区农村群众,承担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乡村健康保障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共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6年黑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符合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扎根在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4.招聘对象为2026届本专科高校毕业生。具体专业、学历要求以专项招聘计划表为准。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8月16日(含)至1987年8月17日(含)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https://www.heihe.gov.cn/hhs/sydwzlx/zfxxgk.shtml)发布。

本次专项招聘后续所有相关信息均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录信息栏统一发布(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到场办理。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爱辉区王肃街96号)401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6年黑河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政策性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加分,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8月16日(含)。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具体政策如下:

①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加分待遇。

②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加分政策。该类人员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的人员。

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考生须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发布。

4.考试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6〕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每科45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须现场完成现金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构成,即: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包含生理、病理、诊断、解剖、生化、生物学等相关知识。准考证领取、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成绩预计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招聘人员须在村卫生室(所)服务不低于5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由招聘单位按程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0456-8226547;

监督举报电话:0456-822110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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