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丰林县公安局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辅警15人(设置2个岗位)、女性辅警15人(设置2个岗位)。具体详见丰林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4.报考01岗、03岗的报考者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丰林县行政区划内户籍”(具体以《居民户口簿》户别页“户口登记机关”“签发时间”为准);报考02岗、04岗的报考者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伊春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具体以《居民户口簿》户别页“户口登记机关”“签发时间”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以学信网登记时间为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报考时必须以现有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报名;
6.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标准;
7.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二)加分条件及优先聘用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县级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岗位类别以《丰林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中“单位层次”为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项计算时限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前。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非公安、司法专业的除外)报考辅警岗位,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笔试、面试)→公布考试成绩及名次→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确定并公示拟聘人选→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五、公告发布方式及时间
(一)公告发布网站
公告发布地址: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ycfl.gov.cn/)
、丰林县公安局“丰林公安”公众号对本次招录公告、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上述网站(公众号)发布,考生须密切关注。
(二)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17日(7个工作日)。
六、报考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政策咨询时间及联系人:
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7日(7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报考者对本次招聘相关条件及加分政策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报考单位负责同志联系,罗警官、孙警官,咨询电话:0458-3567070,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6年8月18日9时至8月23日17时(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丰林县公安局三楼接待室;
4.资格审查结果查询: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5.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丰林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户别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复印件1份;
3.报考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的,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提示: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作为佐证材料;无需再次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仍需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材料。
6.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或者“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个人征信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
8.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丰林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10.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原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11.近期蓝底二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需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注意:需用U盘/光盘拷贝照片原件,照片不能压缩处理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必须以现有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报名;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公告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考生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招聘辅警,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及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一)笔试
1.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共分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2部分,公安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笔试总成绩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2.笔试总成绩=卷面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加分;
3.笔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人选名单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以100分计,按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cfl.gov.cn/)、丰林县公安局“丰林公安”公众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四)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享受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如都不享受优先聘用政策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2.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丰林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并于测评当日提交。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1.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2.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参加体测人员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举报的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项目及标准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天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治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丰林县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工作,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丰林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一)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管理权限,由丰林县公安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间仅发放月基础工资,按照缴存基数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层级化管理及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兑现层级、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一、岗前培训
受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丰林县公安局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受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递补
为了保障警务辅助工作持续平稳运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岗位空缺时,经过原招聘方案核准部门同意后,可以开展递补工作。
十三、工资待遇
薪酬及相关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回避制度
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实行回避制度。在职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具体负责辅警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需考生自理,由医院直接收取),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专家解读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