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4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友好区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友好区公益性岗位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的原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援助对象。
二、招聘人数
拟开发8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保洁、更夫、机关事业单位后勤、非后勤类岗位。
四、用人单位开发人数、岗位及报名地点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友好区户籍及常住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退休的失业人员,男女不限,退役军人优先。
(二)经户籍地、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认定为“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人6个月内接受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上甘岭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一)未被认定为“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三)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
(四)曾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退出的人员;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七、岗位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1910元/月。
(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三)聘用期限: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通过“友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7日。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页+第3页、第6页+第7页复印件1份;
4、友好区居民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上甘岭居民在上甘岭镇便民服务中心填写《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四)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拟聘用人员在“友好人社”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区人社局存档备案。
九、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上岗后办理工商登记信息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三)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退出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五)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七)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八)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名人员,分配时结合用工需求进行安置;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将按照报名人员就业困难情况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二)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公告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招聘公告由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信息通过“友好人社”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公开招聘的要求及进程。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不知晓公告信息、报名流程等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核覆盖招聘全过程(包括上岗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三)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友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312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受理单位:友好区就业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458-3298306。
友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一审:张伊宁
二审:高洁琼
三审:马永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