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医务工作人员的公告-黑龙江-鸡西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鸡西市鸡冠区卫生健康局

鸡冠区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医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鸡冠区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医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0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30-2026/7/22 16:00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医务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鸡冠区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住鸡西本地;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或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冠区人民政府官网或德润鸡冠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详见招聘条件及《鸡冠区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8:30至2026年7月22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鸡冠区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地址:鸡冠区西郊乡新发小镇,电话:0467-2665909)。

4.报名材料:

(1) 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标准证件照彩印);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3) 毕业证、学位证;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 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材料;

(6) 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

(7) 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2张(背面手写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8) 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报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护士岗位增加技能操作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冠区人民政府官网或德润鸡冠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笔试:根据岗位类别设置,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定报考比例。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按实有通过笔试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护理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5.综合成绩计算:

医生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护士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造成的空缺可进行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个人征信情况、有无犯罪记录、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学习)情况,以及有无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复核汇总,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首个聘期含试用期3个月,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请应聘人员务必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随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由鸡冠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岗位咨询电话:红星乡卫生院0467-2665068

兴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467-2872006

四海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467-2654085

报名咨询电话:0467-2665909

监督举报电话:0467-265805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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