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更好的满足社区卫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需要和基层医疗需求,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剂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从事我中心药剂科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现就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微信及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知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适应中心岗位需求,能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日常工作,能熟练计算机操作,敬业求精。
(四)西药师:要求药学相关专业;年龄不限;中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有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剂(西药)岗位,招聘2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月3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兰西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地址:开元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开元商务宾馆北侧)
联系电话:13163635123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所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规则: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认人选。
2、面试内容:采取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对面谈话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考核:
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报到上岗。拟聘用人员试聘期三个月,试聘期同时作为考核期,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七)福利待遇: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试聘期前须进行体格检查,在我县二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由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试聘。
六、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应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允许应聘我单位岗位,已经聘用的人员也将予以辞退。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