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东宁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职位
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名、辅警2名。
02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报考人员年龄:报考书记员岗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3月20日至2001年3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辅警岗位年龄为20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6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书记员岗位须熟练掌握打字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辅警岗位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且体能测试合格。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员户籍需为东宁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3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的父母、配偶担任牡丹江市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东宁市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八)本人名下有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的。
(九)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04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24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东宁市人民法院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东宁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东宁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报名时直接提交,由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工作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