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工业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省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学校以本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学校详情请访问官网:http://www.hljut.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需引进、合同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平等、择优引进。
三、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基建管理总工程师(特聘专家),柔性引进岗位。
(二)岗位职责
基建总工程师为全职在岗人员,全面负责学校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工程立项阶段的技术论证与方案审查,对项目可行性、技术路线、投资估算等提出专业意见;
2.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与优化,对设计合理性、规范符合性、经济性等进行技术把关;
3.负责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确保造价文件编制规范、计价准确;
4.负责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技术监管,对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材料选用、工程变更等进行技术审核;
5.负责竣工图纸的审核确认,确保竣工图与现场实际相符;
6.负责竣工、验收、审计等内业资料的审核与确认,含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等;
7.负责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技术把关;
8.完成后勤整改项目的图纸审查、造价评审和技术审核工作;
9.配合学校完成历史遗留问题中,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审核及相关确认事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技术管理事项。
上述职责将作为聘用合同的核心条款,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土建专业);
2.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具有10年以上基建项目管理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二)优先条件
1.具有高校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大型复杂项目全过程技术管理经验者优先。
五、聘期与待遇
1.聘期:合同聘期一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薪酬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年终考核奖励”的薪酬模式,具体薪酬面议(税前)。
六、年度考核
为确保总工程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学校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质量,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奖励挂钩。
(一)工作量考核
1.每年承担基本建设工程管理项目不少于10项(以签订合同的项目数为准),含新建、改建、维修等各类基建项目;
2.完成后勤整改项目的技术审核工作;
3.配合学校完成历史遗留问题中,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审核及相关确认事宜。
(二)工作质量考核
1.项目立项论证意见科学合理,未被上级或审计部门提出重大异议;
2.施工图审核意见准确,未因设计疏漏导致重大变更或损失;
3.招标控制价审核把关严格,未出现明显计价错误;
4.施工过程技术监管到位,未因技术把关不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
5.竣工资料及结算审核规范,未出现审核失误导致资金支付问题。
(三)工作纪律考核
1.全年请事假病假总天数不超过15天;
2.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要求。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年终考核奖励;考核基本合格者,按50%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年终考核奖励,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黑龙江工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ljg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柔性引进基建总工+姓名”)。
3.报名材料:
(1)《黑龙江工业学院柔性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6)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7)主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曾负责的重大项目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1.学校后勤管理处会同人事处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校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面试、专业能力评估、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实践能力与岗位匹配度。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通过考核的候选人需按要求进行体检。学校将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任
1.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2.拟聘人选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受聘者签订《黑龙江工业学院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八、其他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招聘相关通知均通过黑龙江工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3.本公告由黑龙江工业学院后勤管理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67-2395735、2395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