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6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2026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6年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8年3月13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要求。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在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