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至2008年3月间出生)。户籍为牡丹江市城区(仅限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不包括外市县),户籍迁入时间为此公告发布之前;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聘用制书记员须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男女不限,计算机听打速度为正确率70字以上/分钟;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牡三公路300号)现场填写报名表完成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17日9:00--11:30,13:30—16:00。
(三)资格审核: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户口簿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