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高层次青年人才助力绥芬河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度绥芬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急需优先,严格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全程监督,确保引进工作规范有序。
二、引进计划
计划以面谈方式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4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3月14日(含)至1987年3月15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6.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7.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
2.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公告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uifenhe.gov.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https://www.mdjrcgz.gov.cn/website/index)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2026年3月15日9:00至3月2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相关证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zip文件包(压缩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如202601+张三)发送至电子邮箱:sfhbm01@126.com。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网上下载填写的《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注:本人承诺需考生签字,填写日期,上传扫描件和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在报名时间内);港澳地区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校证明》、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满足专业相近要求的,须提供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5)绥芬河市行政区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网上下载填写并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咨询电话:0453-3945032 监督电话:0453-3997760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截止2026年3月29日16: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谈
本次面谈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后即进入面谈,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现场应变等能力。面谈成绩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面谈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环节。依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谈成绩和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1.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其提供一次复检的机会。复检结果作为体检的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谈、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suifenhe.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引进的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离开绥芬河市的须承担违约责任。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档案转至绥芬河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能按期取得符合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规定,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助700元、1500元;在绥芬河市购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15万元。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公开引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参与公开引进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此次公开引进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2026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