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2人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友谊县政府同意,友谊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人,其中:女性15人、男性47人(其中含司机2名)。招聘岗位为勤务辅助人员(无编制非辅警),实行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并应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合格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双鸭山市区域内户籍;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26日至2008年1月26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无涉毒史;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癫痫病史、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且要如实上报,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不予录用或辞退。
本次招聘人员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治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