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招聘临聘教师1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级中学生物老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养与品德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学历要求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三)资格要求
持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综合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年龄要求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个人身份
应聘教师个人应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由人,无编制、无企事业身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报名意向的老师,请扫码进群,修改个人备注为:学科+姓名+电话号码,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8点前。
(二)资格审查
2025年8月15日13:30—15: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新山路48号。学校对应聘者的学历、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请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下载并填全项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查。
(三)考核评价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重点考察教学能力、班级管理、教育理念等。应聘者按考试成绩,择优录用。
(四)体检
组织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五)政审
通过公安系统核查应聘者有无违法违纪记录,通过征信系统核查个人信用情况。通过全国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准入查询或通过访谈或者原单位出具《师德工作评价》等方式,深入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全方位表现。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8646359350
联系人: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