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工程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工程岗位:从事海防管控、工程项目管理和日常事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性质:政府临聘人员。
(四)招聘岗位要求:
工程岗位:(1)专业不限,以下专业优先: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学、路桥、水利等工程类专业;(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熟悉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阶段资料的资料整理汇总;(4)了解项目施工技术和方法、工程质量标准与程序;(5)能熟练操作电脑和CAD等办公软件;(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7)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验和C1驾照者优先。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满足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和能力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姓名”的名称发送至邮箱:gkqgdb@163.com。
1.《防城港市港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职称证和重要的资格及奖励等证书的扫描件。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如现已从业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聘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薪酬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港口区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港口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地址:港口区渔洲坪街道水利局大院二楼)。0770-2861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