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盐城军供站系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过往部队、预备役人员和支前民兵民工、集结入伍的新兵等提供饮食饮水、亟需物资供应或代购、临时休整和住宿、协助医疗救护等服务保障;为民兵集训、国防教育提供后勤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选调岗位详见《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面向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人员一经选调即按照盐城军供站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二)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协调能力较强,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附件1岗位表所列条件,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具有二级烹调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不超过43周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或其他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