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用于看护、巡逻、执勤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事看护、巡逻、执勤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服从岗位调剂;
(二)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29日至2007年8月28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及无人机训飞(岗位代码102)、软件开发与数据管理(岗位代码104)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8月29日至2007年8月28日之间出生),具有丰县户籍,具备《2025年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等条件,专业要求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貌端正,无明显瘢痕,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四)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治安行政处罚的,有违法行为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有受处分记录的;
4.曾因违规违法违纪与原单位解聘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