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4人99个岗位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下载: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
二、报名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具有中级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至报名结束前)的;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