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泰兴市教育局将在部分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泰兴市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内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八)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2026年9月16日前,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选岗、现场签约、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09:00至2026年3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221.226.38.34:8020/)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6年3月11日09:00—16:0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二楼第三活动室。
(2)2026年3月12日09:00—16:00,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八号教学楼N107教室。
3.报名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要求:二寸(240×32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成绩表(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材料〕。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5)报考条件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为1MB以下)。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关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添加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16:00。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100元/人,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20:00。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人员使用微信支付的方式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且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3月19日09:00—3月2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2026年3月22日0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3月28日09:00—16:00。
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成绩表(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材料〕。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4)报考条件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由泰兴市教育局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具体面试时间节点、面试地点及面试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答辩形式进行。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选岗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加试。选岗时,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放弃选岗的,相应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现场签约
选岗成功者,现场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招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就业意向协议书》作废。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按时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28132、87728130(泰兴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523-87766726(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jyj/tzgg/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