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公告-江苏-南通市-医疗-2026-备案员额制-通州区-南通市通州区公立医院

2026年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公告

2026年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公告

招聘27人17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29 09:00-2026/9/2 16:00
缴费时间
2026/8/29 09:00-2026/9/5 12:00
准考证打印
2026/9/10 09:00-2026/9/12 24: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通州区公立医院备案制医务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通卫健〔2025〕77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通州人力资源网(https://www.nttzrcw.com)、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21.213.154:8088/tzwjw-ksbm/static/logi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8年9月2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6年8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岗位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21.213.154:8088/tzwjw-ksbm/static/login)。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8月29日09:00~9月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初审:8月29日09:00~9月3日16:00。

陈述申辩:8月29日~9月4日期间09:00~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29日09:00~9月4日17:30。

缴费确认:8月29日09:00~9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115156、0513-86541410。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9月8日09:00-11: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成功考生(报考“01-09”面向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数5倍(含)免笔试,超过招聘岗位数5倍加笔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09:00至9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的考生,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

2.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卫健委卫技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南通市通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通州区备案制医务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备案制医务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备案制医务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依据备案制医务人员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并结合《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此后每3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年后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说明

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备案制医务人员是指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立医院因卫生发展需要,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招录、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医务人员。备案制医务人员在职期间,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6115156、86541410(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3-68382188(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人事股);0513-80601956(南通市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3:30~17:30。

纪律监督:0513-86110036(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江苏粉笔公众号
江苏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