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22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含南通开放大学委托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南通职业大学暨南通开放大学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职业大学官网(https://www.ntvu.edu.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招聘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