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1人40个岗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及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公告。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6日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