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南大学党委保卫部(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东南大学党委保卫部(处)派遣制岗位招聘说明书》。
设岗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党委保卫部(处) |
综合管理岗(2人) |
1.协助做好部门综合协调、公文流转、会务组织、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2.协助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制度等文字材料; 3.协助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及舆情配合; 4.协助做好资产、设备、后勤保障等内勤事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守组织纪律。 2.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军、警、消防等2年及以上相关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热爱高等教育管理事业,有志于从事高校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吃苦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须承担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
校卫总队(2人) |
1.消防监管与消防服务。协助做好年度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复查工作;做好各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台账复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耗材的配备;做好消防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2.交通与人员秩序管理。协助做好机动车收费、非机动车通行许可及秩序管理;做好车辆秩序、外来服务保障与基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同校卫队配合警方处置校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守组织纪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军、警、消防等2年及以上相关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热爱高等教育管理事业,有志于从事高校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吃苦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须承担非工作时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至2026年11月10日登陆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工作经历(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校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并严格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未通过者不另作通知。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处分期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聘用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要求可择优递补。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 党委保卫部(处)联系人:袁老师方老师联系电话:025-52090105
2.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5-52090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