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派遣制岗位招聘公告-江苏-高校-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南京市-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

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派遣制岗位招聘公告

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派遣制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30-2026/11/10

因工作需要,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综合事务管理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东南大学国际合作处派遣制岗位招聘说明书》。

设岗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国际合作处 综合事务管理岗(3人)

1、协助完成国际化战略、专项调研和行政工作文稿的起草、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2、协助完成各类外事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

3、协助完成国际合作平台、国际交流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4、协助完成对外宣传、对外交流活动等材料的翻译或起草工作;

5、负责各类协议及文件材料归档、文件收发等工作;

6、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备维护等日常事务;

7、协助完成处内外日常协调及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1、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英语相关专业优先;年龄不超过38周岁;

2、能够胜任并热爱管理工作,具备优秀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优秀的英语应用能力,能够完成口笔译任务;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运用办公软件;

3、富有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

4、工作勤奋、踏实、细致、热情,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具有工作主动性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和沟通表达能力。


二、报名事宜

1. 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登陆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工作经历(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校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并严格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未通过者不另作通知。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处分期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聘用和薪酬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 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 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要求可择优递补。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5-52090197

2.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5-52090256



职位表.xls
江苏粉笔公众号
江苏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