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原子制造研究院事业编制高级工程师(工程B类)岗位招聘公告-江苏-南京市-高校-2025-行政事业编-浦口区-有编制-南京大学原子制造研究院

南京大学原子制造研究院事业编制高级工程师(工程B类)岗位招聘公告

南京大学原子制造研究院事业编制高级工程师(工程B类)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0 -2026/10/31

一、招聘岗位:事业编制高级工程师(工程B类)(1名)


二、招聘要求:

1.遵守法规,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勉工作。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个人职业发展计划思路清晰,在团簇实验仪器研制、或仪器功能开发、或特种实验室建设方面有丰富经验者,优先考虑。

3.研究方向:原子制造大科学装置相关的装备和技术开发,包括原子团簇技术、离子源装置技术、DNA组装技术、电子器件加工技术等。

4.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各学历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博士学位满2年,并从事实验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或受聘实验师或工程师满5年。

5.外语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文献和工程技术手册的英语能力,具有CET英语六级通过证书或具备同等水平。

6.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聘任程序:

1.招聘发布。

2.个人应聘。

3.部门推荐。

4.学校评审。

5.体检、政审。

6.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

7.发送录用通知。


四、岗位职责:

1.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要求: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良好。

2.原子制造大科学装置相关的装备和技术开发。包括原子团簇技术、离子源装置技术、DNA组装技术、电子器件加工技术等。

3.按照研究院要求支撑相关研究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维护、使用与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状态良好、高效运转;与研究院科研团队密切合作,发挥仪器设备功能潜力。

5.按照要求撰写原子制造相关政策研究报告及各类技术报告,支撑专家组工作,协助做好技术文档归档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岗位待遇与管理:

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按约定执行。实行合同管理按聘期聘用,获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协议,相关考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申报方式与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henbao.nju.edu.cn/;纸质材料以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南京市浦口区云林路14号未蓝科技园802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5-58292966,邮箱:xuyanbin@nju.edu.cn

应聘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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