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9人83个岗位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警备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5〕25号)、《南京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宁征〔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6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8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sw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6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5年(含)起由我市批准入伍,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含新生)。
(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须于2025年退役;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的,须在退役复学后,于2025年完成入伍时相应学段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服最低义务兵期满(已参加过政策性安置、专项招聘的,含当年符合参加专项招聘条件,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不再列入招聘对象);(2)服现役满五年(不含直招军士和定向培养军士)。
(七)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21日以后出生)。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