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23个岗位
为适应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取得相应岗位中级职称(不含社区)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岗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不含社区)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6年毕业生和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具备《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