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19个岗位
为适应淮阴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或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聘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应聘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5.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格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7:30)前取得。《岗位表》中对取得相应证书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届时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