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7〕245号)精神,经研究,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常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管理九级岗,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并承担公文起草、文件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二、选调范围
常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统筹协调能力。
(三)2023、2024、2025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各级教育和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各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成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选调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czks.czrsj.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9:00—8月8日16:00
报名邮箱:czsrdrsk@163.com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方案,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选调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后在“常州人大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五、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5680119
监督举报电话:85680110
六、本公告由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