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邮市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江苏-扬州市-高邮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安徽-阜阳市-界首市-甘肃-张掖市-临泽县-中国共产党高邮市委员会组织部;中国共产党高邮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高邮市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高邮市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102人7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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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18 16:00
缴费时间
2026/9/14 09:00-2026/9/20 16:00

为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基层治理一线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度高邮市村、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村、社区工作者102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高邮市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岗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有公共精神、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善做群众工作,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表》中明确要求全日制学历的,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高邮市生源或户籍,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岗位表》中另有限定具体乡镇(街道、园区)户籍的,本人或父母或配偶须具有该乡镇(街道、园区)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4日至2008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所报岗位具体要求。其中:面向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须经高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报考“两新”党务工作者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面向“具有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颁发的证书。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乡镇(街道、园区)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高邮党建网站(http://zzb.gaoyou.gov.cn/)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19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9月20日16: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勾选个人承诺。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指南、《岗位表》等,厘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采用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9月1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笔试

1、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高邮党建网站(http://zzb.gaoyou.gov.cn/)公布。报考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9月2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素质测试,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等,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等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本人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市镇两级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高邮党建网站(http://zzb.gaoy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分配到村(社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由其本人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的具体村(社区)岗位,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统一安排,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后管理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村、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相关工资待遇参照高邮市村、社区工作者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4-84688619、0514-8469799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后续相关通知均会在高邮党建网站(http://zzb.gaoyou.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本公告由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中共高邮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0956216(村级岗位)、0514-80355996(社区岗位)(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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