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公告-江苏-苏州市-高校-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实验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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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9 -2026/11/30

东南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南京,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之一。2017年,东南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名单。


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2026年5月,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正式升级更名为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国际学院(苏州)。成为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助推地方创新建设、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阵地。


一、招聘岗位

因办学发展需要,苏州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详见《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说明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纪律观念。

3.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从事报考岗位所需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岗位要求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博士生原则上应于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应届硕士生原则上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11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登录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学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并严格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应聘的人员。

3.本次招聘只接受通过东南大学招聘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名。


四、考核方式

(一)考试考核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核,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岗位从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学校进人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递补人员暂不体检和考察,需递补时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三)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通过者提请学校审议,根据学校发展及岗位需求,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及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二)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实验技术岗位人员按苏州非在编人事代理聘用。


六、招考纪律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核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七、联系方式

东南大学人事处:025-52090256

电子邮箱:seuhr@pub.seu.edu.cn

招聘系统问题请咨询:025-52090048

东南大学人事处

2026年11月6日

附件:东南大学苏州校区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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